谷歌(GOOGL.US)廣告技術壟斷賠償案獲准推進:出版商合計可索賠 超過32億美元
Google因廣告技術壟斷面臨32億美元賠償訴訟。
據智通財經APP報導,紐約一名聯邦法官裁定,USA Today Co.(《今日美國》)、Daily Mail General and Trust Plc(《每日郵報》)以及一個由大型出版商組成的集體,可就Alphabet(GOOGL.US)旗下Google壟斷廣告技術市場所造成的損害,索賠超過32億美元。
在當地時間週三晚間的一份意見書中,曼哈頓美國地區法官P·Kevin Castel表示,他將允許就Google及其所屬廣告交易平台AdX相關行為對主要出版商造成的損害進入陪審團審理階段。
他裁定,一個約5,000家出版商組成的集體可向Google索賠約17億美元,並駁回了該公司對損害賠償計算提出異議的申請。他認為,分別單獨提起訴訟的USA Today Co.與Daily Mail General and Trust Plc將分別有權索賠約9億美元和6億美元。
Googl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,該裁定同時駁回了一些使用不同廣告購買工具的出版商提出的主張,公司將“在法庭上為其餘部分進行辯護”。
USA Today Co.首席法律顧問Polly Grunfeld Sack在一份聲明中表示:“該裁定允許USA Today Co.就其全球範圍內10億美元的損害賠償(反壟斷法項下三倍賠償前)繼續主張權利,這是一項重大勝利,簡化了我們的求償路徑。我們對此結果感到滿意,並期待在庭審中證明我們的主張。”
代表出版商的Boies Schiller Flexner LLP合夥人Philip Korologos表示,他們期待在庭審中提出相關主張,屆時該集體將尋求追償損害賠償。
美國司法部與一批州政府於2023年起訴Google,指控該公司非法壟斷廣告技術的多個領域——這些技術用於購買、銷售和投放出現在眾多網站上的線上展示廣告。弗吉尼亞州一名聯邦法官認定,該公司非法壟斷了兩個廣告技術市場,並於上月裁定Google必須讓其廣告技術工具與競爭對手運營的工具互通,但拒絕下令拆分該業務。
紐約這起待決訴訟所追討的損害賠償與同一行為有關。Castel法官尚未安排庭審日期。案號為In re: Google Digital Advertising Antitrust Litigation,案號21-md-3010,審理法院為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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